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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
关于市体育馆球场照明灯光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17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通过询价招标的方式选择福州市体育馆球场照明灯光维修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球场1000W灯具8套(含投光灯泡,镇流器,触发器改造等内容,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含人工、材料、机械、二次搬运、税金、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以改造清单做为统一报价的依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福州地区)。
(三)具有良好的业界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 福州市体育馆球场照明灯光维修工程的报价文件(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含人工、材料、机械、二次搬运、税金、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法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与授权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全部投标相关文件装于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正面需符合投标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投标文件”字样。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第一章陈述的资质要求。
(二) 本次项目预算价:人民币壹万捌千元整为最高限价。
(三) 该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起至施工完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有
关费用。
(七)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与经办人取得联系进行报名与现场勘查。
(九)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前来领取。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投标人应在此期间内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提交到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三)付款方式:业主验收合格,由施工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工程款的95%,剩余5%为保证金,质保期一年。
(四)评标方法:在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含效果达标、施工方案合理、无安全隐患)最低价者中标。
(五)开标时间:待定。(我司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具体时间和地点)
(六)开标结果:我司将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中标人。
第四章 其他
招 标 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南路福湾斗门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综合馆
邮 编:350008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3645007640
投标文件接收人:郭先生
电 话:13859009698
传 真:0591- 8621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