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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增加福州南江滨沙排场监控设备施工单位的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6-21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增加福州南江滨沙排场监控设备施工单位。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室外红外枪式摄像机、室外红外高清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32寸液晶监视器、交换机、监控级硬盘、光纤盒、光电转换器、机柜、综合布线、控制开关等安装,具体做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监控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在福州市注册的,并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在福州市以外地区注册的,须有在福州注册且能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
(三)具有良好的业界信誉、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在福建省内完成(合同金额20万及以上)监控设备项目施工案例(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南江滨沙排场监控设备的报价文件(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含施工、安装、辅材、人员、运输、运送、搬运、税金、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二)法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与授权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全部投标相关文件装于牛皮纸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正面需符合投标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投标文件”字样。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第一章陈述的资质要求。
(二)本次项目控制价: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元整为最高限价。
(三)该项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合格标准。
(五)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有关费用。
(七)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 月21 日至6月24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与经办人取得联系进行报名与现场勘查。
(九)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前来领取。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6 月28日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投标人应在此期间内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提交到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三)付款方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支付工程款的95%,剩余5%为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一次性付清。上门质保期三年。
(四)评标方法:在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含效果达标、施工方案合理、无安全隐患)最低价者中标。
(五)开标时间:待定。(我司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具体时间和地点)
(六)开标结果:我司将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中标人。
(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现场开始施工5日后全额归还。
第四章 其他
招 标 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南路福湾斗门福州海峡奥体中心体育场
邮 编:350008
经 办 人:郭伟
电 话:13665063927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吉峰
电 话:13609537824
传 真:0591-8358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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