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公告栏
福州文体公司销售饮品小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4-10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选择我司销售饮品小食采购单位。
(本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一)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销售饮品小食采购项目(附件一:销售饮品小食名单需求清单)。
(二)所有报价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且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入,特别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三)质量保证:报价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货物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福州地区)。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销售饮品小食名单报价单,具体类目清单见附件。(报价须含税金、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地址包含奥体中心,福州市体育馆,南江滨沙排场,详见附件) 。
(二)法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与授权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全部投标相关文件装于牛皮纸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正面需符合投标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投标文件”字样。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第一章陈述的资质要求。
(二)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有关费用。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报名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4月20 日17:00前将参与投标报名函(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或直接送达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将不允许参与投标。
(二)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三)公告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 4月 20日
(四)开标时间:待定。(我司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 付款方式: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方以转账方式支付。
(六) 评标方法:在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
(七) 开标结果:我司将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中标人。
第四章 其他
招 标 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南路福湾斗门福州海峡奥体中心主体育场
邮 编:350008
联 系 人:陈先生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先生
电 话:0591-83373645
传 真:0591-8337364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