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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电影+”启动仪式策划执行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6-25
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福州市“电影+”启动仪式策划执行服务项目供应商。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福州市“电影+”消费行动暨中柬电影文化交流周(福州站)启动仪式全流程策划执行服务,服务内容需完全贴合“看有福电影,享闽式生活”活动主题,覆盖活动前期筹备、现场执行、收尾复盘全流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活动全流程策划服务
(1)负责活动整体方案构思与落地设计,包含活动主题定位、核心亮点打造、全流程环节设计、风险预案制定;
(2)负责活动执行流程拆解、人员分工规划、时间节点管控、应急预案编制,覆盖天气、设备、人员、舆情、安全等各类突发场景;
(3)负责活动暖场、开场、致辞、发布、签约、启动、展映等全环节流程设计,含主持人串词、领导致辞稿、新闻通稿(不少于6篇)等文稿撰写;
(4)负责中柬电影文化交流周专场环节全流程设计,含涉外环节礼仪规范、流程衔接、内容审核把关。
(二)活动全流程执行管控服务
(1)负责活动全流程现场管控、环节调度、进度把控、应急处理,保障各环节无缝衔接、按计划推进;
(2)负责现场人员统筹调度、岗位分工、执行监督,含嘉宾签到、引导、入座、全程陪同接待;
(3)负责柬方嘉宾稿件专业翻译、一对一专属接待、涉外礼仪保障;负责媒体签到、引导、入座、资料发放;
(4)负责“跟着电影逛市集”全流程管控、互动环节落地、现场人流疏导、秩序维护;
(5)组织全流程带妆联排,完成灯光、音响、LED、直播设备专项调试彩排、市集人流专项彩排。
(三)活动视觉系统设计服务
负责活动主视觉、全套延展画面、空间动线、现场美陈、市集摊位、中柬主题展览等全部平面设计输出。
(四)“跟着电影逛市集” 摊主邀约与管理服务
(1)完成电影+非遗、电影+美食双赛道摊主挖掘、实地走访、资质核验;
(2)一对一对接摊位主题改造,统一落实电影IP+福州非遗/闽式美食融合陈列;
(3)摊主统一培训、入驻协议签订、现场水电仓储垃圾配套统筹管理。
(五)场地配套服务
包含活动主场地、彩排场地整体协调租赁,场地配套设施、安全保障统筹。
(六)视频内容制作服务
含主题宣传片脚本、拍摄剪辑、版权采购;3支仪式背景视频策划包装制作。
(七)演绎与影像配套
省级专业主持人邀约;22人电影主题巡游编排、服装道具统筹;全程摄影摄像、活动快剪产出。
(八)活动收尾与复盘归档
活动撤场、物料清点、全套资料整理、项目复盘报告提交。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一项: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大型活动策划、文体项目策划执行等相关经营内容。
(二)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明确具有相关资质),若投标人为法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授权人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报价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包含本次活动策划设计、现场执行、市集运营、视频制作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总价包干、无额外增项,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二)全部投标相关文件装于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正面应写明“福州市“电影+”启动仪式策划执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加盖公章密封)。
投标文件需含:
1.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为法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授权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被执行信息的相关依据(企业/社会团体:信用中国的企业信用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被执行信息网页截图http://zxgk.court.gov.cn/)等;
5.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加入信封袋中,密封好,并在密封处四角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第一章陈述的资质要求。
(二)评标方法:在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
(三)本次项目控制价:287000元。
(四)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有关费用。
(六)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与投标文件接收人取得联系进行报名,领取《“福州市“电影+”启动仪式策划执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模版。
(八)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前来领取。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投标人应在此期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三)支付方式 :
3.1支付期次与支付比例(%)说明
3.1.1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我公司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1.2在活动结束后,中标人向我公司提供活动验收报告,且我公司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我公司收到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支付剩余款项。
3.2特别说明
3.2.1本合同一切款项均为用人民币结算,若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超过成交金额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费用,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项目的风险。
3.2.2根据本项目特点,若在中标后或执行中,本活动项目被取消、减项或增项,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我公司确定项目取消日期前的实际开销,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中标人若未实质性响应本条款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3.2.3我公司支付费用前,中标人应向我公司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延迟交付发票,我公司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我公司违约。
(四)开标时间:2026年7月1日18:00
(五)开标结果:我司将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6.1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视为重大偏差,为无效投标文件或按废标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2.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公告第二章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
6.2.3投标文件中未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自行开标外)。
6.2.4投标文件的实际递交人与授权人不符的。
6.2.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影响到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或投标文件中涉及关键性或实质性的文字、数据(投标文件中约定内容的文字或数据)在评审时,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认为模糊辨认不清影响到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6.2.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的。
6.2.7投标人投标报价清单与招标清单不符的。
6.2.8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6.2.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2.10投标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等不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
6.2.12投标人提交了不止一个投标报价的。
6.2.13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指不真实填写有关资料、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
6.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第四章 其他
招标人: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斗门海峡奥体中心主体育场3楼
邮 编:350001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先生 18906933880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斗门海峡奥体中心主体育场3楼前台
招标廉政监督员电话:张女士 185060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