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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南江滨沙排场招募沙滩露营公园项目合作伙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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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0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南江滨沙排场,现诚寻外沙滩露营公园项目合作伙伴。具体合作模式如下:
1、以南江滨沙滩排球场尾端三角区位置作为沙滩露营公园项目场地及功能房作为配套用品销售,合作方承担该标的相关设备运营及维保。
2、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前三个月,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则协议期满自动顺延一年,顺延年限最多不超过四年,合作期限最迟至2031年6月30日终止。
3、合作期内营业收入按月核计,由我司预收,月度营业收入的 20 %作为我司收益,80%作为合作方收益。每月营业额不低于60000元,我司收益12000元,合作方收益48000元。若当月营业额不足部分,合作方应于次月5日前补足上月营业额不足部分。
4、合作方累计2个月未完成月营业收入,我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退还所缴交的履约保证金。
5、每月场地使用所收取的使用费分成部分在每月结束后的次月30日前结清,结算时合作方按结算金额向我司提供相应发票,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6、场地实际情况以现场交付为准,合作方负责投入场地建设、场地运营及场地内环境整理等配套设施使用;场地内的氛围宣传、外墙改造、导视指引、安全警示牌等场地布置,其费用由合作方负责,我司给予现场配合。场地内布置改造方案,应提报我司并应征得我司方同意后下进行。
7、合作方需安装独立水电表,合作区域内的保洁、安保、设备设施维护均由合作方负责。
8、若由于相关问题引起投诉或纠纷,合作方需无条件配合我司进行场地恢复及返还。
9、因经营需要,涉及合作区域围网由合作方做拆除及赛事沙地保护工作,围网原地基基础不得破坏,若合作期内遇大型赛事,合作方需无条件做好场地恢复工作。
10、合作方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如合作方未通过相关审批,合同自动终止,合作方所交付的全部款项不予退还,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11、若有第三方推广平台宣传洽谈、合作均由合作方负责,合作方根据每家推广平台后台核销数据结算后,将费用按照标准打入我司账户,并提供管理员账号以便我司查询核实。
12、乙方作为沙滩露营公园的实际运营管理方,应按国家相关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安全员、救生员,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沙滩露营公园开放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乙方在场地运营、设备维护、人员管理过程中的过失导致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行政处罚,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甲方因此被追责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13、乙方须购买有效期覆盖合作期的公众责任保险(单次事故保额不低于500万元)及雇主责任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权益共同受益人,保险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14、以月营业收入60000元作为竞标条件(价高者得)选择合作单位,同时报名时需缴纳意向保证金5000元,若中标则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则将原路退回。
15、招募对象为企业或者个人,提供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件。
16、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合作商家联系我司经办人,洽谈合作事宜。
17、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18:00止。
18、联系方式
公司: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横江路闽江公园南园南江滨沙排场办公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8305967671
监督电话:高先生 1596002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