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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宣传片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27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选择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单位。

(本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

(二)控制价为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

(三)项目呈现:按照30分钟时长超额采集素材,精简制作出5分钟时长以内的创新版宣传短片1部、官方版1部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标

二、投标书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正规影视制作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资格;

3.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有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等经营许可;

4.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登记的税务登记证并能够提供正式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总体方案

1.由投标人提供拍摄脚本、拍摄排期表、拍摄器材、人员配置等方案作为评分依据(加盖公章)。

2.影片诉求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福州文体产业先驱者,也作为福州文体产业辐射范围最大的企业之一,宣传片需体现企业与文体产业的运动美感和青春律动二者有机结合。

3.成片要求

拍摄供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使用。以电子邮箱传输的方式交付成片。宣传片格式为MP4,分辨率为4K,帧率不低于25fps,PAL制式,视频压缩采用H.264编码,可在电脑、电视、手机、网络等终端播放。

4.拍摄进度要求

投标人依照提供的策划、提案、脚本、分镜等内容合理安排工期进度,2022年7月1日前交付成片。

5.后期维护要求

在成片交付之日起,制作方应提供为期一年的后期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为按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需求,为其在成片中添加、修改、提取、剪辑出所需固定时长(如15秒,30秒等)内容。

(三)业绩要求

根据投标人提供近2年(2019年1月1日起)价格在10万以上(含10万)的宣传片拍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评分依据;

(四)团队配置

1.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借助影视创作的专业流程推进项目。包括需求对接、实地勘景、创意策划、分镜脚本制作、解说稿撰写、前期拍摄、后期剪辑、高清调色、专业配音、特效包装、审片修改、封装交付等工作。

2.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当对本项目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和理解,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在落实制作需求和实地勘景后应制作科学合理的拍摄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拍摄周期控制在8个月内,应将制作周期控制在15天内,并根据我司要求进行修改直至定稿。

(五)安全文明拍摄措施

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具有完整性、可行性的安全文明拍摄措施。

(六)项目演示及讲标

投标人需自备演示所需材料,事先做好现场演示准备。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投标文件组成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授权书(如有);

3.  提供拍摄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宣传片方案(加盖公章);

4.  提供近2年(2019年1月1日起)价格在10万以上(含10万)的宣传片拍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报价(加盖公章);

6.  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

7.  投标文件一式一份,用牛皮纸文件袋密封(文件袋正面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文件袋背面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胶状密封以及在四个角加盖公章)。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

四、招标说明

(一)招标规则

1.  版权归属:该形象宣传片版权归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2.  本次招标活动是在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下进行的,受法律约束和保护;

3.  投标人须遵守本招标书的全部公示事项;

4.  投标人应当通过经招标人认可的全部资格审查;

5.  报名单位有权在规定的咨询(报名)时间内了解已公开的标的物情况,自行准备标书,一旦投标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的全部内容及本次投标规定,并承诺为自己的投标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  经核实,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全部资质及文件存在虚假成分、在投标活动中存在贿赂行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信息

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4日17时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送至我司,逾期将不允许参与投标。

2.  投标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海峡奥体中心体育场3F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品宣企划部。

3.  联系人:关先生 18510802721

     投标文件接收人:林先生 88003806

     纪检监督:范先生 18960882603

(三)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待定

2.  投标人投标的标书将在开标当场开启,由我司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统一评标后,确定中标单位;

3.  中标方式:以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宣传片制作综合评分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4.  开标结果:我司将以正式文件通知中标人,对未中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六、其他

1.禁止中标人分包转包。

2.摄制合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七、结算付款

1.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影片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等所有人工、管理、制作、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原报价之外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结算。

3.  付款方式为:中标人完成全部拍摄素材摄制后,支付总价的30%;成片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60%;一年售后服务期满后,交付总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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