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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代理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9-16
一、案情简况
被告竞得我司部分场地(房屋)10年承租权,双方于2018年4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因场地原因,被告于2019年4月实际进场占有租赁房屋。
根据合同约定,租金按月支付,遵循“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但被告以土地性质未能满足租赁用途为由未依约足额缴纳租金,截至目前,被告欠付租金约八百余万元,已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合同剩余租赁期限七年多,未履行部分租金标的约九千余万元。
二、案情委托内容及要求
- 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 要求被告支付欠缴的房屋租金及因逾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
- 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
- 委托诉讼代理人需符合、具备、满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5、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需有我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本案例本诉及反诉打包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含税,需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文件要求及组成
1、本次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代理费控制价为30万元(报价需低于30万元),有效报价最低的律师事务所为成交律师事务所(如出现有效报价相同的情形,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择成交人)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需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3、报价单
4、其他资料(报价人视情况提供)
四、报价文件的密封、标记
1、报价人应将纸质投标件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报价人名称、报价项目名称。纸质报价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2、报价文件密封袋密封处应粘好封条,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五、递交及开标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17点00分。
2、报价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纸质报价文件送达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斗门福州市海峡奥体中心体育场三楼文体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83373645
纪检监督电话:范先生 18960882603

报价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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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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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代理控制价为30万元。报价应低于30万元。超过或与控制价相同为无效报价。 | |||
注:报价单位对本诉及反诉打包报价。 成交律师事务所需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为包干价,应包含税费。
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